来源:培训规划服务处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量:0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进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社部事业中心)计划于今年12月上旬在广州市举办第三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熟悉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把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处理办法技巧,规范争议仲裁文书写作,提升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人社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仲裁员、书记员等,各级工会法律事务部门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劳动人事争议政策解读及热点问题分析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形势任务及热点问题分析;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办案规则新修订要点解读;
3.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工作介绍;
4.调解仲裁制度目录、仲裁专递相关政策解读;
(二)《劳动合同法》修法相关要点解读及问题答疑
5.《劳动合同法》修法要点解读;
6.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面临的新问题及答疑;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7.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点及难点解答;
(四)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析
9.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析,及对法律依据的把握;
10.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解析,及对法律依据的把握;
(五)民法典与劳动争议裁判实务
11.《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劳动争议裁判的思路与规则,及裁判实务;
(六)争议处理工作交流与经验介绍
12.座谈工作案例,交流调解仲裁经验做法,分享文书写作技巧;
(七)配套业务工具书和业务案例资料
13.免费提供调解仲裁工作法律汇编等工具书。
四、培训方式
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案例评析、现场答疑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其中,典型案例评析课程将采用以案释法的方法,用案例指导企事业规范管理行为。培训班将邀请人社部相关司局领导、人社系统相关仲裁机构专家授课。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1年12月6日—11日(6日报到),广州市,具体待定。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共计3300元/人,包含食宿费用,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培训地点和报到等具体事宜,报名截止时另行通知。
七、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将为全勤并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八、报名工作
1.请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报名,欢迎集体报名。请于11月2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并电子邮件发至人社部事业中心,邮件标题“第三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报名+单位简称”。
2.请参训学员准备1-2个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或案例,以邮件形式于培训前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作为教师教学设计的参考。
3.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培训安全,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选派人员参训。有发烧症状,或距离报到日14天内曾来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不得参训。参训人员须持距离报到日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参训。
4.参训学员应坚决贯彻党中央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培训期间保持社交距离,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课余时间不聚集、聚会。
5.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培训班纪律要求,全勤参训,原则上不得请假、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须请假的,请参训单位人事部门书面向人社部事业中心请假。
联 系 人:潘 伟、程玉亭、李 林
联系电话:010-84633924、15001096012潘伟、18813072799程玉亭
传 真:010-84639246,报名邮箱:gpzxpxec@mohrss.gov.cn
该通知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的“部属单位网站”链接,进入人社部事业中心网站查询。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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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培训班报名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